其实我想说,如果真的是房子有问题,这个地产也不会把房子拿出来卖;既然是能卖的,那么产权应该是没有问题的! 我见过的客户多着呢,好多的客户当时一时冲动,下了定金而不是诚意金,而且已经签了物业买卖合同,你已经须知并默认此套物业是能交易上市的,如果是真的产权有问题的,那么物业买卖合同上也应该有规定说:该物业不符合上市条件的,买卖双方可以自动解约的! 说白了吧,你现在与其说这个交易的程序有些问题,倒不如直接了当的说你是在找个理由不想买此房子了,对不,这个你不用狡辩什么,我做地产经纪的我见得多了!!! 我想说的是,您想买房子,定下来就下诚意金,让地产去按照你们双方协商的条件去谈业主,地产经纪谈下了诚意金就转化为定金,确认此房可以已经成功交易!没有这个诚意就不要谈什么交易的程序合法不合法,人活着没有必要这样的假惺惺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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