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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 | 问题 |
| | 问题标题:[广州]卖房与房屋中介的接触中我应注意哪些?
问题内容:卖房与房屋中介的接触中我应注意哪些? | | | | 名称: congc4 级别: 试用 | | 提问时间: 2008-04-03 11:52:18 | 悬赏分: 0分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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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|  | 回答 |
| | 既然已经交房了,那么一定签定了房屋交接书,那么严格意义上说就不属于期房了,但是要交易的话是不可以的,只能先将买卖合同定下来,公证处也不接受没有房产证的买卖合同公证。 被中介公司欺骗这个情况现在比较少了,注意以下几点: 1、当买家下定,中介公司要你签收的时候要看清楚定单(中介公司协议)的事项,你的房产证不要轻易交由中介代为保管! 2、要看看合同或者协议上你的买家的真实信息,而且要看清楚每一笔房款的最后付款期限;而且要看清楚下家如果有贷款,贷款到帐的最后,要看清楚有没有这样一句话“如果下家申请的贷款,银行不能全部通过,即贷款不足的部分有下家自行在贷款最后期限之前自行补足”,一定要有这句话,没有的话别卖。 3、最后不知道你的房屋是装修房还是毛坯的,装修和家具是否一起送给下家,你的房屋维修基金是否送给下家。 4、要看清楚合同或者协议上,如果一旦有违约情况出现的话,赔偿方面的约定数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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